[摘 要]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是单位拥有或控制的非实物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加强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核算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效益。但随着部门事务的增多,我国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核算存在问题日益增多,也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因而,如何做好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核算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事业单位 无形资产核算 问题
一、无形资产的涵义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效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转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科学评估,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记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记入事业支出。
二、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方法不合理
由于会计报表和账户未列示无形资产状况,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就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单位而言,不利于单位内部对这些无形资产的控制、监督管理;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已将取得的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这样若干年后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制度规定“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就会碰到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按账面原价”确定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的原价,因为对外投资时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二是会出现“无形资产”科目贷方余额的现象。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核算规定不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分期计入经营支出。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计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无形资产摊销的这种会计处理方式,月末资产负债表上就不可能披露该项无形资产购入和使用摊销情况,致使该项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游离于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之外,成为一笔账外资产。
(三)不能全面反映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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