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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需要签订协议,那么, 企业增资协议怎么写,签订企业增资时需要注意什么 ?下面,就让律咖网小编告诉你吧! 【网友咨询】 2016企业增资协议怎么写,签订企业增资时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读】 增资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目标企业的陈述和保证,目标企业应保证已经完整地披露了与其组织及业务相关的真实信息;私募投资者作为目标企业股权认购者的陈述和保证;私募投资者认购目标企业股权的价格,私募投资者支付的条件和时间。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
咨询律师: 胡骅
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方便公司管理,让公司业务更好的进行,一些公司会让员工入股。那么, 公司员工入股协议怎么写,签订入股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下面,就让律咖网小编来告诉你! 【网友咨询】 2016公司员工入股协议怎么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
股权转让的程序和股权处分权作出“另有规定”;但章程修订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外,仅具有公司自治规范的性质,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可以“另有规定”,但对股权处分权除依法定程序予以限制或剥夺外,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 一、公司章程规定,不允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该条款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新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1、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
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转让的程序,共六个步骤: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因为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权,没有改变公司原有的人合性;此外,股东北部转让股权对未受让之股东来说未改变其持股比例;有限受让权是公司相对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而言的,目的是保证公司的人合性不能被破坏,而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问题不涉及公司的人合性问题,故不存在优先购买权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
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的出资额,更不是他曾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公司某项现实财产。下面由的小编为您介绍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咨询律师: 胡骅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并不是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就可以完事,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不等于股权转让的生效。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风险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程序性风险。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主要包括:股东之间的自由转让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的“同意”和“优先购买权”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的法理基础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
《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做出了对内转让、对外转让的概括性规定。2005年10月修改后的《公司法》,又对股东继承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公司实际运作中,除了股东继承外,又出现了一些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如离婚中涉及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股权捐赠、股权质押、“人走退股”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
股权转让以自由为原则,以限制为例外,这是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有关股权转让的总体规则。但是,无论股权转让何等的自由,对其例外的限制皆不同程度地存在,正是这种限制的存在,使得人们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审查很难把握。具体地说,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可以分为以下3种情形。 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和股本转让的比较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其本质是一样的,只是名称不同,叫法不同,使用的场合不同而已。 1、股权转让,是比较准确的法律用语,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不分等额股份,因此没有股份一说,也就不存在“股权转让”了。
咨询律师: 胡骅
丙和新股东b公司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公司的增资扩股行为有效。 本案例就是隐性投资者法律风险的典型代表,做为隐性投资者由于其身份不能通过公示的方式对外公开,故其许多风险是此种投资方式所固有的,投资者应更加小心才能有效的避免法律上的风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标志
多数意见认为,除非股权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但完成股权转让尚需股东会决议、股东名册记载、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以工商登记确认为完成的标志。 公司收购离职员工股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的出资转让做了特殊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5、36条也做了相关规定,但实践表明,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还存在许多的弊端及疏漏。 资本多数决的原则使得控股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绝对的权利,公司的计划决议几乎都由其控制,小股东面临大股东专横跋扈的行为时,常无有效的制止措施。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消极作为,更助长了大股东的气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纳税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及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必要条件,但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应当纳税的。 根据规定,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可分为三种情况,即个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三种情形,现分别予以论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解释】本条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财产有限,且股东只以投人公司的财产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因此难以对公司债权人形成有效的保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股权转让] 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较强人合性的特征,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时,受到比股份公司更多的限制。我国《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采用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相结合的双重限制。近年来随着公司投融资的活跃,公司股权变动也呈现出愈加频繁复杂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设置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由于过于原则,造成诸多理解与适用中的分歧。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3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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