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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栏目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公司设立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公司设立程序、公司设立条件、公司制度、公司设立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义务
发起人的义务主要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具体分为两方面义务,即一般性义务和在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时的特殊义务。 一般性义务包括:联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对所设立公司的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依法认购股份和缴足出资,如果以货币以外的出资方式抵作股款,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义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法律地位
发起人的法律地位是指发起人在筹组设立公司时与正在筹备中的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与成立后的公司之间的关系。 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对内执行公司设立任务。如果公司依法成立,而发起行为又经公司创立大会的确认,则发起行为视为公司本身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始由公司承受。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股
发起人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作价折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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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条件] 基金发起人的概念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国外基金的发起人大多数为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人的数目为两个以上。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条件] 基金发起人职责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主要包括: ( 1 )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① 基金发起人必须对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市场状况、大众的投资心理等进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策划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常识
设立中的公司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设立中的公司的民事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答:(1)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设立公司过程中,发起人以“公司”或“公司筹备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根据具体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发起人或股东在公司登记后抽回出资有何处罚?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资金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资格
哪些人才能成为发起人,即法律对发起人的资格有哪些限制?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一般普遍规定,发起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均不得作为发起人,这是由发起人所承担的创办公司的任务所决定的。其次,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如果发起人是法人的话,那么必须是公司法人。有些国家和地区还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当地有住所,或者必须是本国人,或者本国人在发起人中必须占一定的比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发起人的权利,有学者认为,只有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起人才能享有,理由是发起人创办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这一目的的实现,只能在公司成立之后。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实际上,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前,发起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主要包括出资方式选择权和设立方式选择权。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那就应当承担其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对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三种类型。由于篇幅所限,在此,笔者的论述仅囿于发起人的民事责任。 通常认为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所以中国股市在这里就出了问题。 本条是对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的法定最低限额的规定。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提议设立并由发起人具体筹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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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条件资格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对中国公民来说,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所以,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要看他的经常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 具备上诉四个条件的发起人,就可以依法进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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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条件
各国法律对发起人的资格均无特别限制,法人、自然人均可。我国在实行股份制初期 对发起人限制较多,曾规定公司发起人应是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自然人不得充当发起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发起人时不能超过发起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公司法》删除了以上内容,只要求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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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之间的关系
母公司与子公司能否成为同一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家庭成员可否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上述问题没有禁止性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关于法人之间可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不受是否存在产权关系的限制的规定,可见,母公司与子公司可以共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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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对公司的责任由出资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构成。出资违约责任是指发起人因违反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出资缴纳义务而由该发起人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主要表现为出资义务不履行和出资不实两种情形。 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发起人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人的范围一般包括债权人和认股人。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往往以公司名义与债权人直接进行交易,债权人当然成为第三人。认股人在认股过程中处于弱者地位,法律为保护广大认股人的利益,特将认股人也置于第三人的地位,使对其的保护水平与债权人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对第三人的责任分为契约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以及对认股人的信息公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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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法律地位及协议
这个合伙,法律性质上属民法上合法,因之有关合伙事务的执行或合伙的代表,如果合伙协议别无规定,则适用民法上合伙的规定。也就是说,合伙的事务,除发起人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发起合伙人全体共同执行。 发起人合伙与设立中公司并非一体,设立中公司经设立登记即取得法人资格而成为完全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起人合伙,则因公司的设立,其目的事业已完成而应解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您或您周围的朋友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作为公司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但是发起人却迟迟不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遇到这样的问题真是够头疼的,您是否想问,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该怎么办呢?能不能把自己的出资收回呢?下面的这个案例也许会给您带来一点点启示。 2003年7月2日,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红塔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依照各国有关公司的立法,发起人的权利一般有:1.从公司获得发起行为的报酬的权利;2.设立费用偿还权;3.投资的股份可以成为优先股;4.特别的利益,如发起人可以优先认购新股,优先购买公司的产品,利用公司设备,在公司解散时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等。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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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的概念
发起人也称创办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8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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