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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部分数控机床产品企业名称变更及产品目录调整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445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办税[2003]243号

 财政部驻北京、上海、青海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反映,部分列入财税[2003]97号文件附件的享受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企业,2003年新开发的产品由于未列入该文件所附《数控机床产品目录》或者发生企业改制更名的情况,在办理增值税退税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了落实国家对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财税[2003]97号文件附件的北京市第一机床厂,因企业改制,更名为北京北一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可继续享受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北京北一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2003年新开发的数控机床产品(具体企业名称和产品型号见本文附件)可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上述企业的返税限额仍为财税字[2003]97号文件确定的额度。请依照执行。

附件:2003年增补的数控机床产品目录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03年增补的数控机床产品目录

北京市:

北京北一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名称 型号 主要规格参数 备注

加工中心 xha7310 工作台面积 1000×3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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