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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客户群锁定20万高端人才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259

据本报独家获悉,1月6日晚,浦东成立国内首家金融消费公司获银监会批准。该消费金融公司全称为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由浦东新区和中国银行以及百联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

三试点城市同时获批

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是银监会落实国务院“金融九条”的重要举措。

所谓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拟试点设立的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在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在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据浦东方面对本报的解释,所谓消费金融公司则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模式,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广泛使用,广受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是刺激消费、增加有效需求的重要手段。

银监会日前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在上海、北京、天津、成都四个城市首批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这一新型金融业态。但据本报了解,除浦东外,此次同时获批的只有另外两家,目前尚不清楚北京、天津、成都三个城市中是哪一家没有获批。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且应具备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等条件;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在试点阶段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了三方面相关内容:贷款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应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据了解,此次获批成立全国首家消费金融公司,让浦东欣喜不已。为了这个“首家”,浦东方面努力了近一年。浦东方面告诉本报记者,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是浦东推动金融创新的重大突破,“对浦东建设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具有重要意义”。

浦东新区副区长严旭介绍说,具有潜在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的年轻白领,将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优先考虑的客户群。新区消费金融发展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以陆家嘴金融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为主要集聚区的约10万名金融高端人才和10万名科技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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