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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募集设立
发表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54

股份公司的募集设立

1.发起人的规定

(1)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注册资本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创立大会的举行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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