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程序 > 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注意事项
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0-10-25 浏览次数:382

一、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提交合并或分立协议中载明的有关企业财产处置方案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视为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清算报告;如合并或分立协议中载明有关注销方需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应进行清算。

二、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应办理有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企业合并后经营范围涉及专项许可项目的,如已取得不再要求重新审批。企业因分立而新设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需要专项许可的,应取得相关审批。

四、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与内资公司合并,合并后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符合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并后企业类型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作为合并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注销登记。

五、企业合并、分立后,原有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的办事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自合并、分立公告45日后,登记机关方受理企业合并、分立的申请(包括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注意事项”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公司设立程序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