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申报手续?
发表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189
1、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盖公章的《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及软盘,此表应由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法人章,各专项的施工单位应载明承揽工程范围;
2、建筑构件、材料防火性能和消防产品的清单及质量合格证明;
3、原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规定格式的建筑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原件及软盘,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应由调试人员本人签名,并 由调试人员的单位盖法人章。(简单内装修的工程可由物业管理单位出具:“消防设施未变动或已开通”的证明);
5、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逻辑关系图或说明书原件,并盖有调试单位盖法人章;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原件,该物业的管理单位盖法人章确认。
7、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消防验收申报手续?”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