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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网上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329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为加强上市公司信息网上披露工作,便于投资者及时、完整地获取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现就上市公司章程、配股说明书及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备查文件的上网披露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应在2001年4月30日前将公司章程在本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对于近期将修订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公司章程披露时间可适当延后,但不得迟于2001年6月30日。今后如果修订公司章程的,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章程修订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本所网站披露。

二、本所上市公司应在刊登配股说明书的当日,将配股说明书在本所网站披露。

三、本所上市公司披露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及时将有关备查文件在本所网站披露。

四、在本所网站披露电子文件时,上市公司应向本所提交确认函,确认相关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保证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所要求上市公司积极做好临时公告在本所网站披露的准备工作,并建议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网站、网页上披露所有已在本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0一年四月五日 附件:上网披露电子文件格式制作要求

一、请使用word编辑文档,编辑格式如下:

1、word中文文档以中文简体字体存储;

2、页面的纸张大小设为“a4”,方向设为“纵向”;

3、报告正文字体设为“宋体”,字号设为“小四号”,表格内容字体不小于“小五号”字体;

4、正文行间距设为单倍行距。

二、将已经编辑好的word文件转换成pdf文件。pdf文件中不能放置图像文件,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兆。

三、报送方式

1、上市公司章程:word文件和据此转换成的pde文件由公司派专人送达本所上市部,或将以上电子文件邮至上市部专用信箱:list@sse.com.cn(咨询电话:021-68815375,68804743)。

2、上市公司配股说明书:word文件和据此转换成的pdf文件由公司在报送配股说明书的同时,送达本所上市部。

3、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备查文件:word文件和据此转换成的pdf文件由公司在披露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相关公告的同时或之后,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送达本所上市部。

四、本所将按有关程序把公司制作的pdf文件直接上网,上市公司必须及时浏览并审核这些文件,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本所上市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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