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办上字[1997]8号
各上市公司:
为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我会决定对全国上市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调查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1.调查采取由上市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和我会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2.各上市公司应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由董事会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整理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3.报告的有关内容应做到对比分析,如上市前后、配股前后的对比分析;
4.报告和调查表须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5.请于1997年3月15日以前传真并以快件发至我会上市公司部。
请各地证管办(证监会)督促本地上市公司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并协助我会做好实地调查工作。
联系人:周瑞明 蔡建春
联系电话:010-67617310、67617341、67617324(传真)
1997年2月26日
附件一:上市公司总结报告(提纲)
1.上市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哪些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发行股票、配股筹资对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2)转机建制给公司带来哪些新的活力;
(3)解决了哪些未上市前难以解决的问题;
(4)本公司在公司所在地经济中的地位及在本行业中地位的变化;
(5)公司对“复关”的适应能力及开展跨国经营的情况;
(6)公司重要产品或主营业务在市场占有份额的变化;
(7)公司品牌争创及保持情况。
2.比较上市前后公司对国家所做的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历年纳税和实现税后利润情况对比;
(2)历年创造就业机会(含临时工)及职工工资、福利增加情况;
(3)本公司收购、兼并其它亏损企业的情况;
(4)为民族工商业发展,同国外跨国公司竞争国内外市场情况。
3.上市后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外部方面:国家宏观政策与改革不配套等方面给公司带来的困难和问题;
(2)内部方面: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开展情况、经营机制转变情况等。
4.对进一步搞好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证券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各级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服务;
(2)证券市场管理体制;
(3)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服务;
(4)证券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服务;
(5)对改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建议。
注:总结报告要求不少于5000字,对比情况要以案例和数据说明,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可以不受本提纲要求的限制。
附件二:上市公司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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