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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前的准备
发表时间:2012-03-09 浏览次数:120

2005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投资的收益大大提高,原因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障碍性的规定都取消了,取消了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分离的要求批准的规定,缩短了企业的改制时间;发起人的出资方式有一定的规定,比如安防行业里面有一些知识产权和一些自主创新的产品或者是发明,允许以知识产权的形式或者是以专利的形式进行入股;取消了间隔一年再融资的要求,以前两次再融资规定必须间隔12个月以上,现在,再融资变成的一种市场的行为。

在红红火火的资本市场的大背景下,如何把公司推到资本市场去获得充分资本的溢价,获得投资者创业的回报,需要关注几个财务规则。

第一对净利润是有要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的盈利为正,3年累计要大于3000万,这里面要去除非经常性的损益。企业3年都要连续地经营下来,每年都有收益,都没有亏损,同时净利润的累计加在一起要大于3000万,但是有些收入是不能算的,比如企业拿到一部分的钱作了股权的收益,在二级市场上炒股票获得的一部分钱,这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或者是不与利润相关。

第二个要求是一个选择性的要求,对很多的中小企业来说,选择性要求就是企业可能在现金流上做得不好,但是可以通过另一方面来弥补,这就要求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要大于5000万,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这可能要求有一点高。有的企业现金流可能比较紧张,有些应收账款或者是业务的资金占用很紧张,但是确认的收入、确认的业务收入可以大于5个亿,这也是够条件的。以前规定筹资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2倍,市盈率不能超过20倍,现在新的ipo办法把它取消了,变成一个更透明、更市场化的一些操作。

券商要对企业进行辅导,使之了解资本市场的规则和过程,规定无论企业好坏治理怎样,必须要有12个月的培养期,现在变成了市场化的要求,缩短了规定,如果券商认为公司比较规范,只需要6个月或者是3个月就可以。这实际上对好的企业缩短了上报的时间。以前规定不能在12个月前引进战略的投资者或者是风险投资,现在取消了。而且这样对股权结构和规范治理有相当的好处。

上市的好处

现在,最核心的竞争力已经变成了公司的员工,不再是资产、产品,或者是品牌,企业需要有一群真正创造价值的骨干团队,要保留这些团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竞争的市场,怎么样才能长期保持这些员工又不必出更多的现金费用,股权激励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这是一个长期的激励机制。在新的资本市场上,让企业可以确立激励的对象,在不超过发行总股本10%范围内可以拿出这部分的股票对员工进行激励。这些规定对于员工来说应该说是一种不套现、不拿现金,但是又有长期跟公司绑定在一起,又可以长期跟公司未来的发展付出努力、力量的很好的办法。万科是一个不错的公司,他的方法利润是要增长多少:比如15%,就即提多少钱买万科的股票,分给高层的管理人员,其中实质就是把员工的利益跟公司的利益变得一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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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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