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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2-03-09 浏览次数:354

2008年10月28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亚集团”)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日前,北亚集团负责人就公司本次重组、股改方案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笔者:北亚集团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情况是否属实?

北亚负责人:据北亚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相关资料,截至2008年1月前,北亚集团的经营业务早已全面停滞。公司被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53起(其中涉及北亚集团总部47起),被诉金额高达约40亿元,几乎所有实物资产及对外投资权益等均已被各有关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甚至多次轮候查封、冻结,已执行殆尽。如:北亚集团所持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7,000万股股权、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24万股股权、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1,398.6857万股股权、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250万股股权均因不能清偿银行贷款,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公开拍卖;此外,北亚集团所持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9,012万股股权中,除部分股权(2,163万股)因不能清偿贷款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外,剩余6,849万股因涉及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巨额保险资金挪用案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冻结,能否继续持有或持有多少股份尚待刑事侦查结论。审计结果显示,北亚集团(总部)总负债21.7亿元,确认可收回的财产变现值只有3.3亿元,加上公司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追缴的涉案资产4.8亿元,合计8.1亿元,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北亚集团陷入如此困境,主要原因是盲目扩张、违法融资、举债经营,投向房地产、进出口、乳业、纸业、物流、金融期货等十几个领域,形成巨额亏损;缺乏主营业务,虚构业绩,始终未形成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原高管违法犯罪,侵吞、挥霍公司资产,先后有数名高管人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笔者:请介绍一下北亚集团破产重整相关资产处置和债务减免及清偿情况。

北亚负责人:根据依法实施的北亚集团破产重整计划,北亚集团向债权人清偿的资产为8.1亿元,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仅为19%。这部分资产主要是北亚大厦、动车组、国贸大厦、自备车辆、汽车车辆及部分对外投资。另有约5亿元账面资产因涉及司法机关的刑事调查或未决的民事诉讼,属于尚有争议的待处理财产/权益,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和结论认定,在适当时候依法向债权人进行二次补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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