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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揭开公司面纱
发表时间:2012-05-29 浏览次数:214

      “公司法增加了更多随意性条款,公司制企业有了更大自由发挥的空间。”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冠军说,公司的分红扩股,大家都认为要按出资比例分红,其实也不一定。张店区有一家科技型公司,它的分红模式就是技术人员按出资比例的两倍分取红利。公司法允许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只要是全体股东认可,就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公司法的随意性条款还表现在股东会的表决权上,股东会表决可以选择均一主义、资额主义等表决方式。均一主义就是股东一人一票表决,完全打破大股东有绝对控制权的表决模式;资额主义则是按照出资比例多少进行表决。张店区有一家公司,就是实行均一主义表决方式,虽然大股东占有51%的股份,但表决时,也只有一票的表决权。

       资合+人合=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资合与人合性质兼有的公司。”张店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李炳文说,公司股东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从这个意义上,人合也非常重要,就是“存大同求小异”。但是,人合的前提就是人要存在,当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人则可能与原来的股东产生矛盾,破坏人合。

       有一家公司,经营得非常好,但一个持有相当股份的股东因病去世,股权继承人就有妻子、父母、子女等若干。在公司决策时,增加了公司决策成本,还不便于统一意见。

    揭开公司面纱

       有一家公司是夫妻两人开办,男股东去世后,其父亲继承股权,到公司上班。但是,女股东也就是继承人的儿媳妇,根本不买账。这时,男股东的父亲提出要看财务账目,遭到儿媳妇的拒绝。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账,男股东的父亲可起诉维护其权益。

       有一家夫妻两人开办的公司,夫妻两人要离婚,两人约定将公司的净资产,包括汽车、现金等,全部归女方,男方则留下破旧的厂房等。两人离婚后,公司成了一个空壳。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起诉男方,连带女方,追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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