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稀土网站、《稀土信息》杂志不止一次刊文讨论我国稀土产品出口执行配额制以来出现的种种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2004年6月28日、7月1日,国家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稀土办公室还分别在北京召开“稀土产品出口配额管理问题汇报座谈会”。本着实话实说和长话短说的原则,我谈谈个人看法,并提出建议。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第一稀土资源大国,第一产销(出口)大国,我国稀土产业60-70%的gdp靠外销实现,我国稀土产品出口外销无疑对我国稀土产业发展十分重要。但是我们一些人往往只看到外国人需要(买)中国的稀土,看不到我们需要人家的市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我国稀土产品外销实行主动配额制。该制度出台最直接的影响是:1、制约了稀土商品的快速流通,增加了稀土商品出口的运营成本;2、稀土配额公开半公开买卖,不仅进一步增加企业负担,又滋生腐败和其它不正之风;3、影响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形象。
据笔者调查,某市不属于稀土行业的丝绸公司居然每年有200吨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而处于同市的一个年处理稀土原料(reo)5000吨、同时具有稀土商品出口权的大型稀土厂家却多年以来申请不到一公斤的配额,而该企业通过任何一家持有出口配额的企业出口,不论持有配额的企业是中央直属企业还是地方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不论是中资企业还是中外合资企业都无一例外地要收取不低的配额费(每吨产品800-1500元不等)。为此该企业每年要为出口配额付出约300万元的额外费用,极大地增加了该企业的经营成本。据笔者所知,这在企业间是公开的秘密,然而由于各家利益相互盘根错节,谁也不敢捅破这层薄纸。)
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尽早、尽快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制管理。如果一时还难以取消配额制,一定要加强管理,做到提高效率,杜绝腐败。建议实行配额联网管理,即配额总量由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确定;配额由商务部集中管理(不下发到地方和企业),实行联网发放。出口企业凭签订的出口合同直接到商务部(或商务部设在各口岸的办事处或其它派出机构)领取配额(许可),配额发完为止。如果有关部门为此而增加了行政成本需要收费,可以制定收费细则,在领取配额(许可)时一并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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