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
发表时间: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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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要公正、合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真实性。资产评估工作中所运用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评估工作开始之前,要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盘点,对资产的现状和质量,应严明验证,务求真实、完整。
2.科学性。资产评估的目的、对象、要求,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手段、 标准,制订科学的评估方案,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合理。
3.可行性。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的对象、性质、要求和当时所具备的 条件,选用适当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既要保证评估结果科学合理,又要保证评估工作简便可行。
4.公正性。资产评估涉及有关各方面利益,评估人员应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评估,切忌随意性、片面性,避免按委托单位及主管 部门的意图作价。
5.保密性。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外,在评估工作中,还应对委托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情况在限制的范围内加以保密,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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