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托管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托管合同中,关于具体的托管事项的规定如下:
(1)辽工集团将其在三家合资企业中的全部即75%的股权委托鞍山一工全权经营。鞍山一工享有收益权,并保证履行合资合同中规定的辽工集团应承担的各项责任。
(2)鞍山一工在数年时间内用从被托管公司分得的利润或自筹资金,偿还辽工集团在被托管公司中的投资额(16587万元)的120%即19904.4万元后,辽工集团以100万元象征性价格将三家合资公司全部中方股权出售给鞍山一工。
(三)托管方案各方利益分析
1.鞍山--t的收益分析
鞍山一工当时的经营处于困境,而鞍山一工要摆脱困境、走出低谷,迫切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要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根据鞍山一工的财务报告,1995年鞍山一工的负债率为65%,1995年一年的利息支出就超过7000多万元,如果能够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投入主导产品推土机的生产,那么鞍山一工将迅速走出低谷。
二是尽快提高每股收益,实现利润是上市公司的最终目标。三是优化存量资产,围绕主导产品把该分的分出去,把该合的合起来,在整合中形成优质高效的资产组合。
作为此次托管的受托方,而且也是托管思路的主要提出者,鞍山一工无疑是此次托管中最大的受益者。鞍山一工在取得三家合资企业的中方股权后,将以其高质量、高技术的产品,利用我国劳动力优势打开国际市场销售局面,从而克服困难,走出低谷。
(1)通过托管,鞍山一工能在不增加大规模投人的前提下,迅速提高鞍山一工的收益水平,改善财务状况。
根据辽工集团与鞍山一工的托管协议,三家合资公司的收益将进人鞍山一工损益表中相关收入项,增加鞍山一工每股收益,在鞍山一工逐步购买三家合资公司中方股权过程中,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将逐渐增加。这些合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将为鞍山一工带来丰厚的收益。根据北京新民生理财顾问公司的分析和预测。
1.以上数据除"中方所得"、"鞍山一工新增每股收益"两项依据本表财务数据及有关合同计算所得外,其余均摘自利勃海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三家合资公司编制并经辽工集团与利勃海尔投资艘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分析一节,该可行性报告数据,系按1996年不变价格计算。
2.表中各项收益数均为税后利润。中方所得未考虑合资公司提取各项基金,原因是各年提取比例不同,而且它将在鞍山一工控股合资公司后,转为鞍山一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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