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至今,市公安局追缴涉众型经济犯罪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达20余亿元。检察机关将探索对涉案企业实行托管经营,经营收益偿还受害人。
市政法委昨日召开发布会,通报公检法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为了全面打击防范各类经济犯罪,市政法委将从12月13日起,在全市18个区县举办为期6个月的“警惕黑手、谨防诈骗——北京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巡回展”。
2006年以来,市公安局共侦破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5起,已经移送起诉的案件20起,共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达20余亿元。警方侦破了以亿霖非法经营案、碧溪家居广场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e科士威网络传销案等为代表的一批社会广泛关注、危害巨大的典型案件。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表示,涉众型经济犯罪目前仍然处于高发态势,警方将前移“关口”,早发现,早查处。
全市检察机关三年办理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1015人,罪名主要集中在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对一些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早期明显存在的反常迹象反应‘麻木’;在案发后,不及时进行处罚,未主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造成犯罪损失持续扩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希指出,检察机关已经开始关注审批、监管等部门的不善尽职守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和贪腐问题,将不断加大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背后各类职务犯罪的力度,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
卢希表示,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检察机关在今后将探索借鉴金融机构对银行坏账呆账的托管模式,建议实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进行托管经营,使企业合法项目继续运营。“涉案企业一旦经营正常化,并且能有收益,就可以偿还受害人,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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