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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爱琴、郑浩生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解散
发表时间:2012-03-20 浏览次数:226

针对一审判决,本人写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法院怎能判决”一文,在本人的努力下,二审终于纠正了一审判决中不正确的部分。以下是二审判决。

贾爱琴、郑浩生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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