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11月15日颁布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和《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引起了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说,两个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提高军工企业的开放程度和市场竞争力。今年5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三家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外资可参与军工改制:国有相对控股的军工企业,鼓励境内资本以及有条件的允许外资参与其改制,可以在境内资本市场融资,经批准可以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国有参股的军工企业,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引入境内外资本参与其改制。
先以二级军企改制为主:目前国防科工委下属十家军工集团(一级企业)各自资产庞杂并且改制工作难度较大,短期内完成整体改制上市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可以理解,本次办法的公布更加针对十大军工集团下属的二级军工企业改制。目前二级军工企业下属在内地及香港交易的上市公司共计50家以上,而拥有上市公司平台的二级军工企业实施改制及资产运作则具备相对更高的可操作性。
股改目录料年底出台:“目前,中央管理的军工企业中,进行整体改制并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23%,其中一部分还是政策性债转股企业,这远远低于全国国有企业改制率60%的水平。”吴风来认为,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任务显得更加紧迫和艰巨。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也在访谈时表示,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将会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军工企业改制上市,由过去的试点阶段开始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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