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镇平县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县城,然而在县城内,豪华别墅却是随处可见,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些别墅群都是建在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的生产区内。有人形容,象镇平县这样国企改制,成了国资"五马分尸"。这是怎么回事呢?新华网21日对此进行了详细披露,一时间网民反响强烈。
为什么会引起大家如此强烈的反响呢?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 镇平国企改革怪象所反映的实质问题让人担忧。
1、某些国有企业改制时机不成熟,再加上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差,原先还是当地的支柱企业和知名企业一经改制,经不起风浪,必然出现改一个倒一个的局面。
2、一些人慷国家之慨,谋一己之私利。镇平县经贸委主任常振亚的一席话道出了其中的"奥秘"。他说:"一些厂长经理在改制期间,仍然向政府部门和个人高息放贷,时间大多是1、2个月,这都是明摆的套,一到时间,他们马上向法院起诉,法院一执行,地就没了。"
在镇平县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的生产区内,随处可见一些住着当地领导干部及其亲戚的豪华别墅,而普通群众却只能常年住在年久失修、刮风漏雨的"筒子楼"里,甚至有部分人连这样的"待遇"都将被剥夺。这也就不足为怪了。
3、缺乏有效的监督,改制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导火索。镇平县的国有企业职工纷纷反映,政府职能部门的高息放贷,是造成企业倒闭停产、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而这些不合情理的借贷行为没有企业领导的参与是不可能发生的,企业借来的钱也大都在改制过程中,被企业领导以各种名义据为己有。据有线电厂的职工们反映,他们厂原来的厂长张保同和翁子英贪污受贿最为严重,记者就此采访了镇平县检察院和纪检委,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刘云在请示了县反贪局的领导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刘云说:"关于张保同的案件,检委会研究室也参与列席记录,很不清楚,厂里没账,张保同好像被告的是贪污集资款,为张保同案来回反复,复查退查三四回。 "据职工反映,镇平县纪检委在办理有线电厂原厂长张保同和翁子英的案件时,收了有线电厂6万元的办案费。镇平县原有线电厂职工郝建敏说:"纪检委在办我们厂案子的过程当中,收了我们6万元办案费,可是直到现在几年过去了,腐败分子仍然逍遥法外,全厂职工对这个事情很关注,他们办案是怎么办的,收我们6万块钱办案费,是办案咧,还是对犯罪分子的保护费。"
二、 镇平国企改革怪象不是个别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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