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说了多年了,我一直未弄明白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我想有我这样疑问的人不会在少数。曾见有网友的《国有企业改制,改体制?改机制?还是所有制?》类似疑问。最近一年多,我查找了大量国家和省里的文件,一直试图找到答案。最近我终于在省里的文件里找到了答案。在国家级的文件中,本人没有找到类似的解释。这是本人见到唯一一个正面解释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概念的。在其它国家、省的文件中,只是提如何进行国有企业改制,但对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没有明确概念。
在河北省的冀政办[2004]7号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国有资产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有这样的描述:(第二条)本意见所称的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是指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省本级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我仔细分析了一下,其实所谓的国有企业改制,也就是减少或放弃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股份。一些人士将将“国有企业改制理解为渐进性的私有化,我觉得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现在将此文件转发到网上。请各位专家及网友对照一下。
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
和国有资产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04年3月9日冀政办[2004]7号)
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国有资产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九日
河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
职工安置和国有资产处置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发[2003]15号)关于依法规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有关要求,正确处理和调整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妥善安置职工,合理处置企业国有资产,规范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的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是指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省本级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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