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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及入世后我国的对策(上)
发表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204

摘要:90年代以来,外资对我国的投资力度增大,投资方式趋向灵活,其中外资对并购中国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跨国并购成为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一种方式。入世后我国将面临跨国并购所带来的竞争法上的诸多问题,从发达国家的立法与司法经验来看,对跨国并购都有严格的实质性规则和程序性要求。本文着重分析入世后我国对跨国并购的对策及措施,提出完善我国规制跨国并购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企业合并,反垄断法,跨国并购,法律规制

20 世纪90年代以来,外资对我国的投资力度增大,投资方式趋向灵活,其中外资对并购中国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跨国并购成为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一种方式 .“中策现象” 的出现使我国对跨国并购问题开始关注并试图从法律上加以规制。本文从外资并购我国企业所引发的竞争法问题入手,借鉴发达国家对跨国并购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着重分析入世后我国对跨国并购的对策与措施,并提出若干建议。

一、外资跨国并购在我国引发的竞争法问题

进入90年代以来,外商在中国掀起了一股并购热潮。在这股热潮中,外商明显地以控股国有企业乃至整个行业为目的,从而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市场份额快速增长,甚至有形成垄断的趋势。例如,1995年8月,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五十铃)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伊藤忠)以协议购买方式,一次性分别购买了我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即北京北旅,股票代码600855)不上市流通的法人股2,401.2万股和1,600.8万股,两者共计4,002万股,占北京北旅总股本的25%.由于北京北旅的其他股东的持股数均未超过25%,所以日资就成为北京北旅的最大股东;同年,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简称福特)以4,0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在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江铃,股票代码0550)b股1,364.28万股,福特占据了赣江铃董事会的三个席位,直接参与赣江铃的经营管理;1996年1月,全球最大的玻璃生产商法国圣戈班集团通过全资收购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鸿侨海外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我国上市公司福耀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耀玻璃,股票代码600660)最大的子公司万达工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同年3月圣戈班又斥资收购了两家香港公司,这两家公司是福耀玻璃的外资法人股东,从而成为福耀玻璃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股份的42.166%.

此外,中国入世后跨国连锁零售商已看好中国市场,并大规模地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大型跨国连锁零售商首先看中的是中国的消费市场。中国是一个具有13亿消费群体的大市场,但消费水平还不高,远低于日本这个人口不到2亿的国家,消费的潜在空间较大。于是一些跨国连锁零售商纷纷到中国市场抢滩。在世界连锁零售商业20名中,从1992年以来的10年,已有7家在上海投资开店,如家乐福、麦德龙、大荣、欧尚、易初莲花、阿霍德、佳士客都已在上海投资开店。沃尔玛仅在2001年在中国一口气新开了8家分店,这相当于它在进入中国前5年里所开店数总和。可见,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连锁业巨头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的采购优势将会在中国市场上发挥出来,这种优势的发挥不仅表现在中国国内生产的国际品牌商品,同时也表现在他们组织的进口商品的销售优势上。 如果某一天这些跨国零售业巨头企图垄断中国市场,采用并购中国国内零售商业企业的形式将最为直接和迅速,因此,未来几年可能出现巨型跨国零售商业企业在我国实施并购行为。

进入2001年,全球跨国并购急转直下,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活动数量和规模都呈现萎缩之势。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反而日益引起跨国公司的广泛重视。这是因为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已经取代20世纪90年代的东南亚,成为新的“世界制造中心”。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其投资环境必将有巨大改善,客观上已使中国成为全球化对外资最具吸引力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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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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