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管理 > 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必须遵循的四点原则
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必须遵循的四点原则
发表时间:2012-06-16 浏览次数:445

在中国服务市场逐渐开放,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

(一)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坚持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原则:服务贸易自由化应当做到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中国许多服务部门原来由国家垄断。改革开放以来,有些领域已准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但禁止本国服务提供者尤其是非国有提供者进入。这是有悖情理的奇怪现象。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应该对内开放,打破国家垄断,做到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为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二)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坚持适度保护原则: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不完全排除政府保护本国服务业。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缔约方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道德、生物安全和国际收支平衡,可以适当实行政府干预和保护措施,还规定“贸易自由化进程应适当尊重每一成员国内的政策目标与发展水平”,逐步实行自由化。为了避免国内服务提供者遭受外部过重冲击,中国在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时应该坚持适度保护原则。?

(三)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坚持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四)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支持地区均衡发展原则:中国的经济发展各地区是不均衡的, 同样,服务贸易自由化各地区是不均衡的。内陆落后地区更需要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以便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缩小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为了给予内陆落后地区平等机会,在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时应坚持地区均衡发展原则。

世界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日益明朗,世界范围内的服务贸易竞争也日益激烈,中国,作为一个货物贸易大国应当积极发展自己的服务贸易。通过实施“逐步自由化”,努力提高自身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力,最终成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健康发展的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必须遵循的四点原则”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国际贸易组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4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