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服务市场逐渐开放,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
(一)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坚持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原则:服务贸易自由化应当做到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中国许多服务部门原来由国家垄断。改革开放以来,有些领域已准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但禁止本国服务提供者尤其是非国有提供者进入。这是有悖情理的奇怪现象。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应该对内开放,打破国家垄断,做到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为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二)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坚持适度保护原则: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不完全排除政府保护本国服务业。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缔约方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道德、生物安全和国际收支平衡,可以适当实行政府干预和保护措施,还规定“贸易自由化进程应适当尊重每一成员国内的政策目标与发展水平”,逐步实行自由化。为了避免国内服务提供者遭受外部过重冲击,中国在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时应该坚持适度保护原则。?
(三)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坚持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四)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必须支持地区均衡发展原则:中国的经济发展各地区是不均衡的, 同样,服务贸易自由化各地区是不均衡的。内陆落后地区更需要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以便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缩小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为了给予内陆落后地区平等机会,在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时应坚持地区均衡发展原则。
世界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日益明朗,世界范围内的服务贸易竞争也日益激烈,中国,作为一个货物贸易大国应当积极发展自己的服务贸易。通过实施“逐步自由化”,努力提高自身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力,最终成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健康发展的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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