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保护 > 我国冻鸡出口受阻
我国冻鸡出口受阻
发表时间:2012-06-16 浏览次数:370

【概要】

2001年底以来,由于进口国纷纷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鸡肉出口处处受阻,遭遇封杀。这其中部分原因是进口国对来自不同的国家的同种产品却实行不同的标准,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实行较为苛刻的技术标准。要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必须争取在全球贸易体制中的话语权。

【案情】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主要的鸡肉出口企业之一。

2001年11月,大江所属三厂、四厂各有一批产品(去皮胸肉及胸内软骨串)因被日本农水省动检所检出新城疫疫苗病毒而被禁止输入,随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大江一厂、五厂也停止产品出口。至此,大江的全部生制鸡肉产品无法出口日本市场。据大江反映,该公司宰杀肉鸡全部来自集团下属的28个肉鸡场,统一投苗、统一免疫、统一用药、统一宰杀,整个过程处于集团公司有效监控之下。上市肉鸡先要由上海市兽医站检疫,由国家指定的农科院进行疫病检测,再由上海市检验检疫局检测中心进行产品检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口。因此该公司的产品质量是有保证的。另外,此前日本进口中国产品从不检测新城疫疫苗,而且此次检出的病毒毒力icpi结果仅为0.28,而我国政府和欧盟达成的协议规定icpi小于0.7即为合格。由此可见,日本方面是有意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人为阻碍我国鸡肉进入其市场。

2001年5月底,欧盟宣布重新开放进口中国禽肉产品,大江有两个加工厂被认定可向欧盟出口鸡肉,并顺利出口了5批鸡肉产品。2002年1月底,欧盟又宣布禁止进口所有中国产动物源性食品。尽管在禁令下达前该公司所发货物到港后全部通过欧盟的严格检验,并得到客户的认可,可是该公司仍无法继续出口。

目前,瑞士、南非、沙特、阿联酋和马来西亚等国禁止进口中国禽肉,对允许进口的韩国和科威特等少数国家的条件也都非常苛刻。出口到韩的禽肉产品到港后要进行4周至5周的检验,合格后才能通关,这大大提高了进口商的成本,降低了中国产品的竞争力。

2003年5月12日,日本以从中国山东一家企业对日出口的一批鸭肉中分离出两例禽流感病毒为由,突然宣布停止进口中国所有的禽肉蛋产品。2003年8月4日至8日期间日本家畜卫生专家在华进行了实地调查。日本农水省称其确认中国国内90天以上没有发生该疫情、并采取了其他清洁性措施,因此屠宰日期为8月1 7日以后的鸡肉等的暂停进口措施予以解除。但日本农水省同时称,关于鸡肉以外的禽肉等,需要中国国内加强家畜卫生条件,目前继续执行暂停进口措施。

【分析】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我国冻鸡出口受阻”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国际贸易组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