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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技术性贸易壁垒(2)
发表时间:2012-06-16 浏览次数:317

1.从自愿性向强制性技术法规转化。如iso9000、iso14000、各种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近年来这些自愿性措施正与强制性措施结合,并有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进入美国的机电产品须获ul认证、药品须获fda认证,进入加拿大的大部分商品须获csa认证,进入日本的很多商品须获g标志、sg标志或st标志,进入欧盟的产品要通过ce、cs等产品质量认证。

2.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如weee和rohs两项环保指令,就将10大类102种产品纳入有害物质的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对我国三分之二的机电出口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3.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集成。发达国家一方面设立技术壁垒,要求进口国企业的产品要达到其设定的技术水平或技术标准;另一方面却把该标准水平下的技术申请了专利。实施的技术壁垒越来越多地以知识产权为支撑,或直接以知识产权构筑技术壁垒,特别在高新技术领域,如dvd、彩电、电池、手机、数码相机等遇到的问题均反映了这种趋势,每类产品、每项标准、每种技术壁垒措施背后,知识产权都成为其重要支撑。

4.技术含量不断升级,技术措施越来越隐蔽。由于科技进步,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各国所采用技术壁垒的技术含量不断升级,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已从个别限量指标发展成为名目繁多的限制或禁止指标体系。在措施方面也愈加隐蔽,如“社会责任标准”——sa8000标准,就把贸易保护的实现转到劳工标准、保护人类健康、维护人权和社会责任上,且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5.影响及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较之于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更为广泛和深远。许多技术性贸易措施可能直接导致限制甚至禁止进口。另外,技术壁垒具有明显的扩散效应,往往产生连锁反应,由一个产品涉及到相关的所有产品;从一国扩展到多国甚至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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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组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1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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