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入世第三年,福建省企业调查队日前对该省厦华电子、三农股份、福耀玻璃等85家重点出口骨干企业进行入世重点产品调查及深访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非关税贸易壁垒负效应日渐凸显。
非关税贸易壁垒负面影响显著
非关税贸易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以外所有贸易保护措施总称,主要有:海关任意估价,进口出口数量限制(如配额)、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外汇管制、倾销和反倾销、补贴和反补贴措施、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技术贸易壁垒、装运前检验、原产地原则、卫生及动植物检疫措施等。
据统计,目前非关税贸易壁垒种类有2500多种,欧盟产品质量标准有10万多个,日本工业标准有9000余种,农产品400种。
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还采取歧视的做法,将我国列入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我国产品价格的评定(用于判断是否倾销)采用“替代国”做法:采用他们认为属于市场经济的第三国相同产品的价格来计算,评定中国的产品的价值。福建省的福耀玻璃、厦华彩电都遭受过这种境遇。
日本不仅从2002年开始对我国出口活鳗及烤鳗(福建是中国最大的养鳗省份)扩大检验项目和范围,又在2003年对我国出口的鳗鱼增加禁用恩诺沙星抗生素项目的检验,而对其国内的养鳗业则未将恩诺沙星列入禁用的抗生素名单中。美国等一些国家还要求我国企业必须通过“社会责任sa8000”认证。
技术壁垒和反倾销对我省企业危害严重
福建省企业调查队此次有关入世重点产品调查及深访调查结果显示:技术贸易壁垒、反倾销是对该省企业影响范围最广、危害较严重的两种。许多企业因此造成出口成本抬升,出口产品价格下降,出口量下降,乃至被逼退出一些境外市场:
--某食品公司主要产品冻蔬菜、冻水果销往日本,近年来日方农药检测项目由60种增加到70多种;
--某股份有限公司年出口额1500万美元,出口南美的固体草甘膦,2002年遭巴西反倾销调查,败诉后被征高额惩罚性关税;
--厦门某电子公司节能灯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2000年5月飞利浦和欧司朗挑头提出对中国出口的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2001年欧盟委员会终裁:对原产中国的节能灯自2001年7月16日始征收为期5年的税率为66.1%的反倾销税。出口美国的产品必须接受“能源之星”(美国制定的标准)检验,标准很高,而美国规定的检验项目是根据进口量确定,企业很难把握。美国还实行召回制,已销美国产品,只要其境内任一机构(相当于我国各级消委会)检验后不符要求,就要求出口企业将其已销出产品全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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