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货币金融 > 国际证券 > 无记名国债的特点
无记名国债的特点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145

无记名国债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动性较强。

无记名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对象为企业、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个人。无记名国债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账户委托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无记名国债的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无记名国债的特点”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国际租赁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0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