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生儿落户程序
发表时间:2013-07-18
浏览次数:220
业务名称 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服务对象 个人 '
负责机构 机构名称
办事地点
电话
服务时间
3
派出所
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
所属派出所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行政许可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申办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母亲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其父母在济常住《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4、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及期限
程序: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期限:婴儿父母户口均在济的当场办理;
婴儿母亲户口在外地,来济随父报出生的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出生申报:5元/人
鲁价费发[2006]231号
依据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济南新生儿落户程序”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