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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考虑未婚女性生育权
发表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389

据报道,6月17日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银燕做客“民声热线”,详细解答了广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有关问题。当有市民在热线中电咨询能否通过这种途径当个未婚妈妈时。对此,刘银燕明确表示,未婚生育是违法的。

我国的有关政策早有规定:只有合法夫妻才有生养小孩的权利,任何非婚生育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宏观环境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不过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交往方式和生活模式越来越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单身贵族不再是异类;基于多种原因,未婚女性越来越形成一个不小的社会群体。在很多国家,越来越多未婚的女性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来享受生育权。在现代社会,单身还是结婚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社会对此也充分包容,单身贵族完全可以自由地享受个人的生活空间,而不再在意别人的眼光;但在生育方面,由于我国客观原因,单身女性想通过人工授精来享受母亲的快乐在国内却是违法的,如何填补未婚女性生育权的真空,应是相关部门摆上台面思考的时候了。

当今的社会结构相对过去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已从集体的服务转变为个体的凸现,面对众多未婚女性迫切的需求,单纯热切的愿望,我们是应该为她们关上旧的法律大门,还是为她们打开崭新的窗,这也是让大家在过去一元化社会结构生成的法律与新时代多元群体的合理需求之间展开深入的思考。法、理、情是社会运作的三大元素,而法是情理衍生的结果,在个体权益的“理”和社会群体的“情”发生变化的时候,该是我们思考“法”的变更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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