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人身权利]
捍卫妇女展示美丽的权利
保护妇女权益就是保护文明社会的圣洁 捍卫妇女展示美丽的权利 ——论《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击性搔扰 贺永德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们在崇尚美丽中,诸如赞美自己伟大的祖国,喻之为美丽而慈祥的母亲;毛泽东主席在《咏梅》中把迎风傲雪盛开更见艳丽的腊梅比着坚强俊俏的姑娘;人们欣赏或禁忌美色,在很大程度上专指针对美女;现代社会的人们甚至看一座城市美与不美,也要看美女多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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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妇女人身权利]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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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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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不宜从事哪些工作?
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女工从事以上工作,女工要懂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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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