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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因婚假杀人劫财
发表时间:2013-05-21 浏览次数:404

请假遭拒心生不满,四川男子杀人劫财被判死刑。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有关四川男子因婚假杀人劫财背后的有关问题,帮助你解读案情的处理情况:

四川男子蒲洋燕请婚假被拒,杀死公司财务抢得现金5万元潜逃6年被抓获死刑。5月14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因犯抢劫罪被陇南中院一审判死刑的蒲洋燕上诉一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2005年12月2日,洮河林业局卡车林场财务室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分子手段极其残忍,用铁锤将死者的头部砸了几个洞。经洮河公安分局侦查,本场职工蒲洋燕有重大作案嫌疑。时年43岁的四川南充人蒲洋燕,1984年曾因惯窃罪在甘南州获刑10年,出狱后进入林场参加工作。林场财务室劫杀案案发后,蒲洋燕潜逃甘、川、蒙多地长达6年。2011年的全国“清网行动”中,化名为王宏的蒲洋燕在内蒙古包头被洮河森林公安分局抓捕归案。

经查,2005年12月1日,向林场领导两次提请婚假遭拒的蒲洋燕心生不满。当日17时,蒲洋燕前往财务室询问发工资事宜时,见财务人员王某不在且房门未锁,竟潜入王某宿舍钻至其床下藏匿。次日凌晨2时许,蒲洋燕从床下爬出时碰翻床边的洗脚盆惊醒了熟睡中的王某。蒲便向王索要工资,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厮打中蒲洋燕拿出随身携带的铁锤朝王某后脑勺砸去。将王某砸伤后,蒲洋燕从王某衣服上解下保险柜钥匙到隔壁房间将5万余元工资款悉数卷走。随后,蒲洋燕又返回王某办公室清理现场。离开时,见王某还在呻吟,蒲洋燕便用一件衣服将王某头部包住致其死亡,并掳走王某的一枚金戒指。

杀死王某后,蒲洋燕于当日凌晨6时回到其父家将有血迹的衣物换掉后,转而投靠女友梁某家中,与其商议回单位领工资事宜,蒲洋燕还将抢劫得来的5万余元交给女友窝赃。12月4日,蒲洋燕潜逃至陇西县其妹蒲某住地向其告知自己犯下命案一事。其后逃匿期间,蒲氏兄妹多次电话联系,但当警方前来调查时,蒲某却佯装不知情并作假证。2011年春节前夕,已逃匿5年之久的蒲洋燕再次流窜至陇西县,藏匿蒲某家中过完了春节。直至2011年12月8日,蒲洋燕在内蒙古被抓。其后,梁某、蒲某分别因犯窝藏、包庇罪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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