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妇幼权益 > 妇女劳动权益 > 婚假 > 陕西省婚假放多少天
陕西省婚假放多少天
发表时间:2011-11-09 浏览次数:338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

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

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

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

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与已婚者享受同等住房待遇。农民和城镇其

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

表彰和奖励。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陕西省婚假放多少天”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产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