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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有产假吗
发表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344

【典型案例】

李某的妻子生育,李某向公司提出休产假。公司以“男职工又不能生孩子”为由不允。

【据案说法】

产假是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而设定的休假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由此可见,国家关于产假政策及待遇的规定是针对女职工的。至于男职工,其妻子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但是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如果属于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因此,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休假。

女职工的产假是我国劳动者休假的一种。劳动法所规定的休假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探亲假、婚丧假及带薪年休假。这些休假的假期,劳动者的工资照发。

[相关链接]

链接一: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法定节假日是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休假的时间。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270号)的规定,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主要有:

a)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d)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者在法定假日不能按排休息的,用人单位不得用调休方式补充劳动者的休息,而是必须支付其劳动报酬300%的报酬。

链接二:探亲假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1、职工所在的单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且工作满一年的;2、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3、不能利用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探亲假期为:1、探望配偶的,一年一次,每次30日;2、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一次,每次20日;3、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一次,每次20日。往返路程所需的时间不包括在假期内,但探亲假期中应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职工探望配偶及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承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承担,超过部分由单位承担。

实践中,用人单位一般都比照上述要求规定了劳动者的探亲假期。

链接三:婚丧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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