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组织结构 > 股东大会 > 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发表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279

 2004年2月,王某和李某等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李某占其中的270万元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王某占80万元。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因见解不同,王某与李某渐生摩擦,双方积怨日深,甚至影响了经营,王某遂萌生退意,要求公司以80万元股价回购其股份。因公司拒绝而成讼。

审理中就王某能否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但笔者则认为王某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理由是:

资本维持是《公司法》确定的一个必须遵循的原则,它要求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除非公司为减资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回购股份,否则不得随意回购本公司股份。此案中,王某所反映的并不属于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不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定理由,如果予以回购,明显与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相悖。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资合两种属性,经营期间,股东之间因发生矛盾,导致有的股东欲退出公司在所难免且并非个别,但退出必须以遵守法律为前提,要解决此类问题,只能依法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外主体转让股权,而不能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作者:兴国法院 曾育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董事会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1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