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0.2~0.4元/平方米/月
高层及小高层0.4~0.6元/平方米/月
我市老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一般在20%左右,因物业管理公司提高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昨天,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让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了明确标准,新规即日起施行。
物业费标准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
今年4月,南京在锁金村、秦虹、夫子庙等10个街道试点实施公共物管,试点街道分别设立了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物业应急维修服务站和物业服务中心。其中,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为暂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或无人管理的住宅区提供有偿物业基本服务。据悉,到明年3月底前,我市所有老小区都将统一由街道设立的“两站一中心”来托管。
那么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收取的物业费是多少?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处长陈仁斌介绍,服务中心实行政府补贴、保本微利的原则,因此,老小区的物业费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其中,多层住宅为0.2~0.4元/平方米/月;高层及小高层住宅0.4~0.6元/平方米/月。而目前南京市普通住宅的物业费分为五个等级,多层住宅的物业费为0.35~1.2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为0.7~1.9元/平方米/月。
特困户的物业费可先收后返
既然收费标准远低于市场化标准,其提供的服务标准自然也相应降低。目前,我市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对应相应的收费标准,比如,收费等级最高的五级服务标准,要求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小区业主活动等。而老小区的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只负责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等。
陈仁斌说,老小区的物业具体收费标准还要根据小区规模、是否封闭管理、经营收益等情况确定。不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市总工会确定的特困户的物业费可先收后返。
老小区不得设立经营性停车场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老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比如,露天车位为80~150元/月/辆;小区有地下车库的,业主共用车位150—300元//辆;业主专用车位为50~80元/月/辆。符合规划条件、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同停车棚,自行车收费为3~5元;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为8~12元;摩托车为15~20元。
在很多老小区,由于没有地下车库,一到晚上原本就不怎么宽的小区道路挤满了车。针对这一情况,新规指出,汽车停车位的设置必须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另外,老小区也不能以赚钱为目的,不得设立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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