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业主权利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其他人经营吗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其他人经营吗
发表时间:2016-06-02 浏览次数:105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责任是并存的统一整体。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其他人经营吗?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下面华律小编通过一具体的案例为您解答。

原告:某小区物业委员会

被告:惠州某物业管理公司  李某

     案情:

 2009  年5月1日,原告购买了演达路某小区楼房后,与被告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一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半年后,被告一与被告二李某签订承包经营合  同,约定被告一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交给李某,以被告一的名义成立物业管理处,由李某任负责人;管理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物管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由李某  负责。该管理处未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并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与被告二解除承包合同,由被告一负责小区物业管理。

     分析: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服务企业,但不得全部一并委托。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将物业转包,应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其他人经营吗”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物业管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