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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发表时间:2011-05-24 浏览次数:75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一直是困绕社会的一上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 知》,提出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还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一,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今年,中央加大了对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央安排了632亿元补助资金,同时提高了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对棚户区改造也安排了补助资金。同时,还要求 各地在安排中央代发债券时要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倾斜。

第二,要增加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国务院10号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增加居民居住用地的有效供应。进而提出保障性住 房、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用地不低于建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供应。例如,北京市今年提出,北京市的住房供地用于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 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的50%。青岛在最近文件当中提出,要不低于70%。

齐骥指出,通过增加中央的财政支持,通过地方解决配套资金的渠道,通过土地的有效供应,应该说我们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第三,在10号文件当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齐骥还透露,在这个机制基础上,按 照10号文件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很快还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来签订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这样,就把地方政府的责任、资金的来源、土地的 供应联系在一起,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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