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土地使用证过户犯难
发表时间: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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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张先生反映:2006年5月份,他在兰山区的五金站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去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最近张先生听说政策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但原来那个房主已经搬去外地,张先生与其联系不上了,现在手里只有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张先生不知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归哪个部门管,想知道原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他能否自己去办理过户。
记者帮办:15日下午,记者咨询临沂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房产证的过户归他们负责,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要咨询国土资源局。
随后记者联系了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地租征收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原房主联系不到的情况下,现房主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将档案调出来,拿着协议原件让房管局给盖章,以证明其真实性,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就可。
工作人员还提醒,如果该小区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现房主直接办理过户就行,如果该小区本身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则要等到小区统一办理完毕后,现房主再来办理。
帮办记者崔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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