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流动人口来说,一提到暂住证,他们心里就会隐隐作痛。因为租房、购房、买车、就业甚至连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都和暂住证捆绑在一起。暂住证被衍生出许多不合理的东西,并要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这样就使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之间人为地出现了“鸿沟”。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有关专家认为,暂住证与《行政许可法》存在一定的冲突……
在中国法学会日前主办的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纷纷点评当前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大声疾呼,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外地人员实行的暂住证制度涉嫌违法,应当废止。许章润的呼吁,又一次把“暂住证应该取消”的观点推到了社会舆论的旋涡。
其实,早在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暂住证的存留已经引起媒体的关注。尤其是武汉市自沈阳之后取消暂住证的举措出台,更让许许多多因暂住证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外地务工人员大大激动了一把。武汉市之所以取消暂住证,一位政府官员对此进行了解释:“目前实施暂住证的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抵触。”
“海归”怕查暂住证
在广东省政府不久前刚刚举行的留学人员代表座谈会上,“海归”企业家厉先生质疑政府部门要求其办暂住证的合理性。
厉先生在广州创办了一家高科技企业,现有6000平方米的厂房,2003年的产值达1500万元,但他却为暂住证一事苦恼万分。厉先生无奈地说,外管中心经常来企业查暂住证,让他们无所适从。他认为让员工办理暂住证的规定实在不够人性化。
厉先生解释说:按规定办暂住证必须要出具计生证,外地员工所在的当地政府部门每次只能出具3个月有效期的计生证,3个月过后计生证自动无效,导致暂住证办理十分困难和被动。“总不可能每过3个月就让我的员工回去办一次计生证吧?只好拿钱买计生证。说要减轻农民工的负担,为什么还要借办暂住证来收费?每次查暂住证,就像抓贼一样,严重扰乱公司正常工作。”
对城市流动人口来讲,一提到暂住证心里就会隐隐作痛。因为租房、购房、买车、就业甚至连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都和暂住证捆绑在一起。暂住证被衍生出许多不合理的东西,并要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这样就使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人为地出现了“鸿沟”。尽管流动人口也为当地作出了贡献,缴纳了税金,但由于是“暂住”,很难享受城市市民的同等待遇。这也是多年来人们对暂住证诟病的原因。
暂住证不仅给外来务工人员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暂住证的正式定义是“外来人口暂住登记证”,可是实际上,外来工去办理暂住证的时候,并不是“登记”那么简单。在一定程度上说,“暂住证”成为一道强制和搭车收费的关卡、“融资”的法宝,严重侵害了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城市,办一个暂住证曾有过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收费,完全沦为地方政府的敛财工具。某沿海开放城市过去办理暂住证必须提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就业证、人事手册等有关证明材料,并盖11个公章。后来在舆论的呼吁下,办证手续终于简化了,但该市又决定对出租屋开征综合治安管理费。不仅如此,在有些城市,办理暂住证时不但要办理计生证,还要按月缴纳外来人员管理费和城市垃圾清理费。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于2002年4月联合发出通知,规定除最高不超过5元的证书工本费外,各地对外来人口所征收的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7种收费一律取消,但很多地方对这一通知置若罔闻。显而易见,围绕暂住证的利益链条,也是暂住证迟迟不能取消的缘由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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