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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东居住证办理后可以长期使用吗?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39

2010广东居住证办理后可以长期使用吗? 

答:可长期使用。由过去强调对流动人口的单方登记义务转变为流动人口、出租屋主和用人单位三方登记义务,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管理效率。流动人口领取居住证后,只需按时更新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只要妥善保管,不损坏、不丢失,可以长期使用,不用更换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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