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如何处罚?
发表时间:2007-07-24
浏览次数:496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如何处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