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手”小产权房或交地方依法分类处置
中央不会制定统一的处理政策
对于小产权房这块“烫手的山芋”,有关部门的最新处置“风向”是: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解决。
“小产权房肯定是违法的,但一些销售出去的房子里已经住进人了,这时采取措施,要涉及成百上千群众的利益;但如果不采取措施,它又是违法的,而且有的小产权房占用的是耕地,那违法就更严重了。”一位权威人士的说法,充分体现了处置小产权房问题的两难心态。
国土资源部高层最新表态称,对于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或国土部不可能简单地制定统一的处理政策。地方政府应该深入调研,在摸清情况。查清原因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分门别类,一项一项地予以解决。
国土部调查小产权房
自2007年原建设部发布预警,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后,小产权房问题开始为社会所关注。但在此之前,小产权房因相比商品房价格更低廉,其建设和销售已经在地方潜行数年。
对于小产权房,与房、地相关的两部委——原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早已分别表态“不合法”。建设部门称将不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国土部门则认为其违反土地用途管制。
昨日在国土部开通“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活动现场,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村级干部、乡级干部没有权力做主出租、出让农村的集体土地去盖商品房。如果盖商品房占农用地,必须在依法办理转让征收手续以后,按照城市规划来建商品房,其他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
“中央已经多年多次发文强调,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首先要把在建的、没有销售的小产权房管住,不要再建再卖了。”贠小苏说。
不准再建的态度,看似极为鲜明,但截至今日,对于如何处理已经销售出去的小产权房,仍无统一的意见出台。或许也正是这种明晰政策的缺位,使得小产权房问题更加膨胀。
贠小苏也坦承,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应该被拆除,特别是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小产权房更应如此。但怎么拆也是一个问题。各地情况比较复杂,国土部也正在调查研究。
近期,国土部和北京市政府调查发现,北京部分区县出现以设施农业为名,用建设大棚作掩护非法占地建设,是土地违法出现的一种新形式,实质是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目前,在上述调查中已发现的34个违法项目中,已经完全拆除8个,正在拆除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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