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近关于“深圳市小产权房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的传闻,6月9日,国土资源部明确表态:深圳市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允许全部“小产权房”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小产权房是一个模糊的、不准确的概念,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也是违反相关政策的。针对各地的小产权房问题,从1999年到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可以肯定地说,对于处理小产权房问题,法律和政策是十分明确的。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
房管局:广州对小产权房的政策不变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各地依然有不少村民住宅楼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这些村民自建房果真全部卖给村民了吗?未必。一些不是村民的人士憧憬小产权房能“转正”,不惜冒险购买比商品房便宜很多的房子。
主管商品房预售的广州市中介所所长史小明向记者表示,买一手房前最好登录“阳光家缘”,查看楼盘是否具有预售资格,“阳光家缘”也会及时公布“不可销售”的楼盘名单。史小明强调说,广州对“小产权房”的政策不变,并没有“转正”之说,市民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购买小产权房。
满堂红研究部经理周峰表示,部分市民之所以愿意冒风险购买每平方米四五千元甚至更便宜的小产权房,不求产权但求“住一世”,一是贪其地段不错,二是被其明显的价格优势所吸引。他表示,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很大,产权不受保护,等于把钱“扔进了咸水海”。
专家:小产权房转正负面影响很多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广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副会长谈锦钊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广州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也有过给小产权房和宅基地房转正的先例。
广州曾对小产权房松绑
在1996年、1997年,广州曾经出现过为宅基地房颁发“准生证”的情况,当时政府允许村民把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从“集体所有”办为“国家所有”,但要补交一定的地价。“要补交的地价比较高,基本相当于再购买一套房的价格”,谈教授表示,所以当时一部分农民办了,一部分则由于价格太高或其他原因未办理。后来过了大概三四年后,宅基地越建越多、越建越高,量太大了,直接冲击了商品房市场,造成国家土地价值的流失,这种补地价可转性质的做法才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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