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租赁

房屋
租赁

房屋租赁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租赁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屋租赁纠纷、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房屋租赁合同、居住用房租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及《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是租赁当事人双方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自我合法权利的有效措施。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赋予承租人各项合法的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及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租赁期限内房屋产权人要转让、抵押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租住)。
咨询律师: 胡骅
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表(非居住)》(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交租赁双方当事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租赁合同,符合备案条件的,管理部门应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领取《备案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东纷纷举起“净租金”大旗 下月起杭城住宅出租要实行强制备案了,房东必须缴纳租赁税了。目前租赁市场上,很多房东已经喊着要租金“净到手”,他们表示政府新出台的新交易成本一概不管,全部由租客承担,转嫁给租客。 据了解,房屋出租强制备案并且缴纳租赁税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杭州市政府10月31日通过《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该规定中明确,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区(县) 街道(乡镇) 街(路) 号(小区) 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租房不办租赁登记 后果很严重
在实际生活中,租赁双方出于逃避税费的考虑,往往并不办理租赁登记。殊不知,这样做将使承租人与出租人日后均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一、承租人面临的法律风险 1.承租人可能无法获得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持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2、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租赁的,应在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天内核发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通知税务机关。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将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退还给当事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何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写字楼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设立了一道法律保护屏障。因为写字楼租赁登记要求提交:(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四)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五)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要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六)房屋租赁证等。在登记这个环节,登记就会审查这些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真实,从而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方法规里规定租赁须办理登记,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写字楼租赁活动当事人并没有去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手续。一个未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在实际审判中,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完全处罚,守约一方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金,因为合同本身就无效。在采用仲裁方式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很难裁决违约一方赔偿违约金。 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时,登记部门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的意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的过程,实际是包含着对房屋租赁双方租赁行为审查的含义。 一是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二是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三是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四是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概述
房屋租赁协议[1],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与房屋租赁合同系同一性质,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
咨询律师: 胡骅
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规定: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最高法院,法院裁定原则上支持索赔此类租金差价,但认为刘先生尚未实际改租其它商铺,因此实际损失无法核算,要求刘先生待实际损失发生后再另行起诉。
咨询律师: 胡骅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进行经营,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的经营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营业摊位,并要求对被告支付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本院应予支持。被告辩称的原告未达到承诺的 90%的开业率,没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难以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代理人尹庆球,广东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吕瑞芬因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2003)佛城法民一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3年5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6月3日询问了上诉人吕瑞芬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和养,被上诉人陆炳及其委托代理人尹庆球。本案现己审理终结。
咨询律师: 胡骅
【审判名称】:谭丽桂与钟志、邓家樑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审判程序】:二审 【案件分类】:民事 【公 布 号】: 【裁判文书字号】:(2004)佛中法民五终字第1109号 【裁判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裁判时间】: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受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全文】: 谭丽桂与钟志、邓家樑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合同] 典型案例--商铺 租赁合同纠纷
第四条:经营期限为2007年8月16日起至2008年8月16日止。经营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须于期满前5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装修需经甲方同意,现装修合同期满不得拆除,如不再经营无偿归甲方所有。 这是合同中的两款条约,然而现在问题出来了。
咨询律师: 胡骅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一、基本案件事实 黄锡光是涉讼房屋承租人,于2000年4月1日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每月花约4700元租个铺面做餐饮生意,没想到被环保部门叫停,还惹来官司并输了官司。11月10日,吴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的苦闷。承租铺面时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南宁市环保局有关人士支招:承租前最好先到环保部门咨询,看该铺面是否适合做餐馆。 开餐馆惹来官司 2008年7月15日
咨询律师: 胡骅
案例:今年5月,李先生和王女士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将自己所有的一个底层商铺出租给王女士,用做美容美发。后因李先生未能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致使王女士不能办理工商登记,无法正常营业,产生争议。 律师意见:本案的焦点是李先生是否有法定义务或者合同义务提供污水排放许可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法院,法院裁定原则上支持索赔此类租金差价,但认为刘先生尚未实际改租其它商铺,因此实际损失无法核算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8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