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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二手房交易过户纠纷
发表时间:2014-04-29 浏览次数:336

随着楼市价格的攀升,二手房市场价格也是水涨船高。但是与激增的二手房交易数字成正比的是房买卖纠纷。昨日,记者从辽宁祥远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建文律师了解到,无论是房展会中个人展示的二手房源,还是房屋中介或者开发商提供的房源中,“非正常”二手房出现纠纷的几率高居不下。

案例一:低价买超建房,无法办产权

由于胜利路动迁改造,家住此地的李女士四处寻找房源时,看好了一套位于春柳附近的“公房”。 在每平方米5800元的价格优势下,李女士动了心。而且,卖主承诺能够办理过户,而且手续费也不贵,李女士觉得很合适,就顺利地完成了交易。此外,卖主还给她办理了物业盖章的承租证,这让李女士更加相信自己的选择。

可是等李女士住进这套二手房后,才听邻居说这个房屋所在的楼层是超建房。原来开发商只有兴建五层楼的审批手续,为了多赚钱,开发商私自超建了三层楼,李女士购置的房子就在超建楼层中,根本办不下产权。原房主办理的所谓的“租赁证”也是物业自己给发的,物业对该房屋也并没有产权。

情急之下,李女士找到了律师。律师分析说,李女士买的这个所谓的“公房”,好像是没有问题,实际上她买的是一个违章建筑,办理的所谓的承租证也并不合法。正常合法的公房承租,出租人也应该是产权人,而本案中的物业并不是该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该房屋因为是超建房屋,并没有合法产权。李女士暂时居住可能没有问题,但是一旦面临拆迁转让时,都有可能出现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李女士可以通过诉讼要求退房。

案例二:抵债房交易,过户时受阻

2007年2月,赵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看好了一处建筑商从开发商处抵债过来的房屋。当时,开发商和建筑商对赵先生承诺,两年内办理产权。但是作为条件的是:由于这套抵债房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不能办理银行贷款,必须一次性全额支付房款。见到价位合适,又分别与开发商和建筑商签订了协议,赵先生便交清了房款,办理了入住。今年年初,两年办证的时间眼看快到了,可是赵先生要求开发商办证的时候,却被告知,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因工程质量问题正在闹纠纷,所以暂时不能给办产权。

对此,律师为赵先生支招,开发商和建筑商同意将抵债房出售给赵先生,并约定了相关权利义务,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应该配合赵先生办理过户。至于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的争议,应该另行解决。在律师的帮助下,赵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但是赵先生不仅搭上了金钱,也花费了近半年的诉讼时间。

对此,张艺律师建议,作为买主,凡是遇到这样有瑕疵的房屋买卖,一定要格外当心,最好是在交易前问问专业人员,尽量规避风险。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尽量不买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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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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