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商品房买卖 > 未办理房产证二手房可以过户吗
未办理房产证二手房可以过户吗
发表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499

我于2003年购买陈某自建房屋一套,当时陈某只取得了该房屋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二手房可以过户吗?共同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是陈某的法定义务,你可以与陈某协商解决该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更多房屋过户问题,见下文。

问:我于2003年购买陈某自建房屋一套,当时陈某只取得了该房屋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房产证。因嫌麻烦,我也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字变更为我的姓名,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今年,我居住的小区遇政府征地拆迁,拆迁部门要陈某和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陈某以未房屋过户为由把我排除在拆迁补偿之外。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由此可知,共同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是陈某的法定义务,你可以与陈某协商解决该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外,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你还可以陈某独享拆迁补偿费用行为表明不履行共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义务为由,或以陈某不履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房屋所有权转让之合同目的为由,向法院主张解除你与陈某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要求陈某承担赔偿损失以及其他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对暂住证如何办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咖网相关律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未办理房产证二手房可以过户吗”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9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