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的保险
(一)房地产保险的概念
所谓房地产保险,主要是指以房屋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 中的房屋及其相关利益与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房地产虽然风险较少,但并 不是毫无风险。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房屋毁损的可能性随时都存在。一 旦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那将会给房屋所有者带来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为了尽量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购买房地产保险就很有必要。
(二)房地产保险的险种
房地产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产、责任、人身等方面,因此房地产保险的种 类主要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多,这里主要介绍一 般投资大众或工薪阶层关心的与住房有关的保险。
(1)房地产财产保险。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商品 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品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 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执行房改政策而购买原租 住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都是指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 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另外,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保险期一般为 一年,可续保。
房地产责任保险。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 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赔偿责任。
房地产人身保险。主要是指房屋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 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它是指申清抵押房屋贷款的人应贷款银行的要 求,用以保证贷款资金安全而将抵押房屋投保的险种。这种保险属于房地产融 资保险的一种,是为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而由借款人作相关投保的一种房地产 保险。内容包括:第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第 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其他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 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第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 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第四,保 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计算。其中,保险金额由定额确定,保险费 每年计收一次;第五,被保险人义务。第六,损失赔偿。
对大多人来说,主要购买的是房地产财产保险。
(三)房地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 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异议处理;
订立保险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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