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商品房买卖 > 二手房买卖故意不贷款被拗定金
二手房买卖故意不贷款被拗定金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380

故意不贷款被“拗”定金

2004年3月,李文满购买了一套面积不大的老公房,想通过出租投资赚钱,当时这套55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他38万元。

经过一年时间的尝试,他决定卖出这套房产,因为出租收益并不如预期的多,而当时的房价涨幅又颇高,让他很动心,于是他在当地的一家中介公司挂出了转让的牌子,叫价45万元。

2005年3月11日,中介通知他,有位先生对挂牌的房子有兴趣,想上门来看。于是,当天晚上,买家郭先生上门看了房子,表示很喜欢,并商谈下降一些价格。

经过1天时间的商量,买卖双方迅速达成协议,43万成交,并于3月13日签订转让协议并交了定金四万元。

记者看到,在这份转让协议以及和中介签署的居间协议中都有这样一个条款:“如果买家无法办理出房屋贷款(50%部分一次性自付,50%部分贷款),该协议自动终止,定金全额返还,并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不办贷款

签了协议后,中介找李文满商量,说现在的二手老公房贷款办理有点难度,担心郭先生办不出来,让他想想办法。

李文满想起来自己认识一个熟人在一家担保公司就职,就去找他询问。那位熟人在详细了解了这个情况后,表示解决办法很简单,只要通过他们的渠道向银行申请,绝对能办下来贷款。

于是李文满立刻将这个消息告之郭先生和中介,并帮下家联系好了所有担保公司的事项,让他3月14日去办理手续。

谁知风云突变就在那几天。郭先生3月14日没有出现在担保公司门口,李文满跟他联系后他表示推迟一天,3月15日去,可是到了时候他人到了但是居然没带任何证件材料,于是只得约好3月17日再去。但是到了那天上午,李文满收到一条来自担保公司的短消息说:“郭先生打电话来说他不用贷款了,请你不用来了。”

此时,李文满想起最近中央刚刚下达了一系列稳定房价的措施,社会上也在传说房价可能要跌,于是怀疑下家是否考虑到这一点,想撤回投资。

3月20日,双方在中介的撮合下再次见面,事实印证了李文满的猜想,下家明确表示,因为贷款无法申请到,他无力购房,要求返回定金。

公堂相见

由于李文满不同意全额返回定金,而郭先生则坚持贷不出款的责任不在己,双方只能上法庭理论了。

5月9日开庭。法庭上,原告郭先生表示,办不出贷款的是因为李文满不配合,应该他去办证明出示材料的他都不去。这一点经过中介公司和担保公司的证明被驳斥了,因为他们都证明李文满对贷款一事非常起劲,每天通过电话联系,还上门等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二手房买卖故意不贷款被拗定金”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