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发表时间:201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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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办理部门:预售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方式: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为网上办理;解除备案、变更备案为书面受理
子项一: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办理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www.bjfdc.gov.cn),确认合同条款,进行网上签约;
2、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3、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并打印一式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预购人一份,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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