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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二手房买卖税
发表时间:2011-11-24 浏览次数:413

1,营业税即附加税率为5.6%

在2011年1月27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

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免征营业税。

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为普通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

倍以下。

2,个人所得税为税率差额的20%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交易价格-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

合理费用)×20%。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等。合理费用包括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契税最低税率1%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暂减按3%征收。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

庭 (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1.5%);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

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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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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