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即附加税率为5.6%
在2011年1月27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
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免征营业税。
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为普通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
倍以下。
2,个人所得税为税率差额的20%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交易价格-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
合理费用)×20%。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等。合理费用包括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契税最低税率1%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暂减按3%征收。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
庭 (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1.5%);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
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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